业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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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咨询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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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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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业务窗口等多渠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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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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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地税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管理部门除外),
广西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广西地税网站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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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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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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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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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需转本级税务机关征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转上级税务机关征询意见的,30日内出具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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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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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涉税咨询,并向纳税人提供正确的政策解释、办税指引、涉税指导,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掌握税收法律知识,知晓涉税事项的办理渠道,以便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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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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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网上咨询、书面咨询、上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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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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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纳税人可以向各级地税机关(行政部门人员除外)提出涉税咨询问题,该名工作人员应当向纳税人进行问题解答或办税指引,或者将纳税人引导至可以解决问题的部门(岗位)处进行咨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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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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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桂地税发〔2005〕28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的通知》(国税发〔201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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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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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税务机关进行咨询,拨打12366服务热线,
或登录“广西地方税务局网站”通过电子信箱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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