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我市于2015年获批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点,经中央财政下拨项目资金补助为1850万元。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东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备案的批复》(桂商建函〔2016〕29号)、《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15〕18号)和《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东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60号)精神,我局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2017年6月1日,东兴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技能提升方案设计与培训服务项目通过招投标确认承建单位并已签订服务合同。2017年6月9日,农产品特色产业建设、市级O2O展示中心等5个项目完成建设并通过我局验收。为加快东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进度,现我局拟定《2017年东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三批拟补贴(支付)资金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请求市人民政府审定并拨付东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三批拟补助(支付)资金叁佰叁拾陆万伍仟元整(¥3365000.00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2017年东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三批拟
补贴(支付)资金项目名单
东兴市商务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