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防政发〔2016〕7号)精神,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广大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草拟《东兴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及安置执行统一年产值补助标准暂行规定》(代拟稿)(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提出切合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蒋小平,联系电话:0770-7671037,传真:0770-7682871
附件:《东兴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及安置执行统一年产值补助标准暂行规定》(代拟稿)(征求意见稿)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