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东兴市楠木山大道(友好
大道至跨越大道段)项目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东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东兴市楠木山大道(友好大道至跨越大道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C}一、{C}建设地点: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内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17年10月16日东兴市环境保护局受理情况》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链接。
四、建设单位承诺文件和相关部门意见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东发改规[2016]36号
3. 东发改规[2016]62号
4.资质认定
5.监测报告
6. 营业执照
7.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关于对东兴市楠木山大道项目建设意见的复函
五、公示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0-7680749,通讯地址:东兴市新华路260号东兴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38100。
六、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