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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标题
新办医保
来信内容
在镇政府新买的医保,医疗证要3月多才能拿到?
那一月份要住院的话,不能提前办个临时的吗,报销又是怎么操作的?
如果报不了,那不是买一年只能用8个月了?
来信类型
求助
来信时间
2016-01-04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16-01-12
回复内容
钟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医疗保险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镇政府新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何要几个月后才能拿到医疗证问题 新参保人员如果是参加当年的医保,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参保材料给工作人员审核、填写参保登记表并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可直接携带参保材料和缴费票据到东兴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东兴市广场路11号)二楼服务大厅5号服务窗口办理医疗证(即在2015年度内参加2015年的居民医保,都可以在缴费后直接携带有关材料到东兴市社保局办理医疗证)。 新参保人员如果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也可以在前一年的10—12月份提交材料(即在2015年的10、11、12月就可提前交参保材料参加2016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是参保资料都要上电脑医保系统,在2015年度时限内医保系统是不支持打印2016年度参保的医疗证的,而每年的10、11、12月份又是参加下一年度医保相对比较集中的月份,在三个月内全市新增参保约3000人左右,所以到了2016年1月份系统允许办证时,需要1个月的时间才能办完几千本医疗证,到了2016年2月份才能发放医疗证。这就是部分参保人员在2015年10月、11月份提交2016年的参保材料后要等3、4个月才能领到医疗证的原因。 二、关于1月份住院又没办好医疗证,如何报销问题 如果参保人于2015年10、11、12月参加2016年度的居民医保,在2016年1月份住院是可以享受居民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的。但参保人(或亲属)必须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取参保资料再到东兴市社保局服务大厅办好医疗证,才可以凭医疗证和相关住院材料办理住院费用报销。 三、关于缴一年费只能用8个月的问题 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4]5号)第十三条的第(二)点规定:“初次参保的人员,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缴费当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于2015年10、11、12月份提交材料参加2016年度的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待遇的时限应该是从2016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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