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兰亭集序》“喻之于怀”的正解

《兰亭集序》|“喻之于怀”
应当如何理解?
陆平(南京市金陵中学)
《兰亭集序》虽久负盛誉,而篇末一段议论尚未有公认的疏释。聚讼处尤在“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一句。对于“喻”字,仅教材就列出两种理解:“喻,明白。一说是消解、释怀的意思。”
解释为“明白”与上文不通
解释为“明白”,源于《古文观止》的注:“我未尝不临此兴感之文,而为之嗟悼,亦不能自解其所以然”。这是认为“之”指代“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即是王羲之“不能在心里明白'自己为什么总是面对古人的文章叹息哀伤’”。但是王羲之不会不理解艺术欣赏中的共鸣现象。如果说“之”指代“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则又与前面“及其所之既倦”一段对兴发感慨过程的议论相矛盾。
解释为“消解、释怀”于训诂无据
解释为“消解、释怀”,多见于现代译注本。类似的解释还有“晓谕” “开导” ,其依据是《汉语大词典》等辞书。但在《汉语大词典》中,“开导”“晓谕”“告知”属同一义项,是指对他人的教导,不能用于对自身的开解。李永祥的译文是“心中不能释然怡悦”,注中提出“喻”通“愉”,根据是《庄子·齐物论》“自喻适志与”,《经典释文》引李颐注“喻,快也”。李注是承郭象注“自快得意,悦豫而行”而来。郭注只是在疏解文义,并不能认为“快”是对译“喻”。况且《兰亭集序》的“喻”带宾语“之”。“之”无论指代昔人之文还是“临文嗟悼”之事,都无法与“愉快”搭配。
“消解、释怀”一说在训诂上的理据,似仅有《文选》吕向注。传为苏武的《别诗(之二)》:“幸有弦歌曲,可以喻中怀。”吕向注:“弦歌可以散忧,故以喻释离怀。”但因为下句是“请为游子吟,泠泠一何悲”,现在都把“喻中怀”理解为抒发心中的悲哀。
“喻怀”指表达心意
文献中常见的“喻怀”是表示用文书说明心意:
◆ 司马昭《与皓书》:“今朝廷遣徐绍、孙彧献书喻怀。”(《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裴注引《汉晋春秋》)
◆ 慕容绍宗《檄梁文》:“正恐旗鼓一接,芝藋俱摧,先事喻怀,备知翰墨。”(《魏书》卷九十八)
◆ 萧智亮《考绩表》:“今窃见考功之典,所怀未喻,敢竭无隐,试陈万一。”(《魏书》卷五十九)
需要讨论的是罗含答孙安国书》(《弘明集》卷五):
◆ 获书,文略旨辞,理亦兼情。虽欣清酬,未喻乃怀。
有人认为“乃”为第二人称代词,“未喻乃怀”是说自己不理解对方的想法。但如果不理解,应该再请对方进一步说明,而此书主体是作者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所以我们认为“未喻乃怀”是说自己没有把想法说清楚。
中古文献的“乃怀”还有以下两例:
◆ 傅亮《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军表》:臣契阔屯夷,旋观终始,金兰之分,义深情感。是以献其乃怀,布之朝听。(《宋书》卷四十二《刘穆之传》)
诸家把“献其乃怀”译为“表露我的心思”。比较复杂的是《宋书》卷七十四《臧质传》的一例:
元凶弑立,以质为丹阳尹,加征虏将军。质家遣门生师顗报质,具太祖崩问。质疏顗所言,驰告司空义宣,又遣州祭酒从事田颖起衔命报世祖,率众五千,驰下讨逆,自阳口进江陵见义宣。质诸子在都邑,闻质举义,并逃亡。劭欲相慰悦,乃下书曰:“臧敦等无因自骇,急便窜逸,迷昧过甚,良可怪叹。质国戚勋臣,忠诚笃亮,方当显位,赞翼京辇,而子弟波迸,伤其乃怀。可遣宣譬令还,咸复本位。”
刘劭即“元凶”,弑父自立为帝。臧质之子臧敦听闻臧质不从刘劭而领兵讨逆,逃出了都城建康。刘劭为了拉拢臧质而下书于他,当然不能把臧质对自己的讨伐摆到明面上,于是说“臧敦等无因自骇”,自己做出很惊讶的姿态。所以“良可怪叹”的主语是刘劭自己。相应的,下面“伤其乃怀”的主语仍然是刘劭,是表达对臧质的关心,表明自己不加追究的态度。
总之,“乃怀”中的“乃”都不是第二人称代词,而是意义虚化的助词,“乃怀”是泛指心怀。在“乃怀”前可以加上反指自身的代词“其”,也说明“乃怀”被看作一个词。
王羲之用“未能喻心”如“哀不可言”“无由叙哀”
王羲之书帖有“喻心”的说法:
◆ 岂图十日之中,二孙夭命 。惋伤之甚,未能喻心。([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卷十)
◆ 缅然永绝,哀惋至深,未能喻心。(《法书要录》卷十)
《中古汉语读本》联系王献之《思恋帖》中的“何以喻此心”,把“喻心”解释为表达心意,抒发感情,是完全正确的。王羲之常用无法言表来强调悲痛的强烈:
◆ 七日告期,痛念玄度,未能□汝。汝临哭悲恸,何可言,言及惋塞。(《法书要录》卷十)
◆ 谢书已乞日安厝,即其情事长毕,奈何!松等陨恸,哀情顿泄,亦难可言!(《大观帖》收刻《得长风帖》)
◆ 丧乱之极,先墓再离荼毒,……虽即修复,未获奔驰,哀毒益深,奈何奈何!临纸感哽,不知何言。(日本宫内厅藏《丧乱帖》)
◆ 庾新妇入门未几,岂图奄至此祸?情愿不遂,缅然永绝,痛之深至,情不能已!况汝岂可胜任?奈何奈何!无由叙哀,悲酸。(《大观帖》收刻《奄至帖》)
◆ 前使还,有书,哀猥不能叙怀,情痛兼哀若割,当奈何奈何!……何由写心!绝笔猥咽,不知何言也!(《法书要录》卷十)
陆云《与戴季甫书》有“季鸾公世,相系徂落。……意爱所隆,嗟悼之心,诚不可言”。前两例“何可言”“难可言”与“不可言”同义,为二王杂帖习语,谓感情激动,难以表达 。第三例和第五例“不知何言”亦如此,而“临纸感哽”(面对此信感动哽咽)“绝笔猥咽”(完成此信多次哽咽)则与“临文嗟悼”相近。
第四例“无由叙哀”和第五例“何由写心”都是说无法表达心中的哀情。第五例中的“猥”取众多义,“哀猥”指悲伤猥集心中,犹言满怀悲伤。《真诰》载许谧(305—367)书札有“情兼,无以喻怀”。因前有缺文,尚未得确解。参考王羲之书帖中常见的“情痛兼哀若割”“感兼伤痛切心”“感摧伤悼,兼情切剧”等说法,“情兼”也是表达哀伤之深。那么这句话就跟“哀猥不能叙怀”及《兰亭集序》“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很接近了。
结论
综上,“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的意思是:面对(读着)昔人的文章,生出悲叹哀伤,这种情绪强烈到无法从心里表达出来。
如前所述,此类表达常见于哀悼亲友离世的文字,这里的强烈情绪必然关乎死亡。明确这一点,才好读通整段文字
未
完
待
续
你可能读了假《兰亭集序》